大悟一村民报复他人使毒招 连放7把火领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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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09:3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杜青 通讯员宏兵 潘琳)为报复他人,连续放火作案7起的被告人邓某,近日被大悟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近两年来,大悟县阳平镇频频发生火灾,村民房屋、稻谷垛、柴草堆、山林屡屡被烧,闹得当地人心惶惶、不得安宁。
经过深入调查、走访,铁铺村村民邓某进入警方视线,警方于今年5月将其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大悟县阳平镇铁铺村村民邓某为报复村民,先后放火作案7起,烧毁房屋1间,稻谷80余担,柴草400余担、猪圈1处。此外,今年清明前后,邓某故意放火焚烧山林760余亩。 大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次数多、面积大,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