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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瞎同伴眼 赔偿三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05 重庆晚报

  新华社电云阳县14岁的少年杨某为了向同伴演示自己竹箭的威力,竟然叫比他小7岁的小孩朱某站在公路边做试验,结果一箭射瞎朱的左眼。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杨某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3万余元。

  去年9月20日中午,7岁儿童朱某上学途中与手里拿着竹箭的杨某相遇。他好奇地问竹箭能射击多远,杨某叫他站在公路边做试验。杨顺手一箭,正射中朱某的左眼,朱某
血流不止,痛得直叫。杨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迅速将朱某送往医院,并支付医疗费5106元。

  经法医鉴定,朱某左眼角膜穿破伤失明,伤残程度达7级。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朱某将杨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

  云阳县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杨某用竹箭射伤朱某左眼并导致左眼失明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杨张朱彬)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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