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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在重庆拘禁同胞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结伴从新加坡来重庆合伙做生意,生意没做成,黄某欠下张某16万元。张某为追债非法拘禁同胞,还以打骂、强迫下跪等方法逼他还钱。昨日,张某和5个“帮手”同时站在市一中院法庭上。

  张某和黄某是新加坡人。据指控,去年两人结伴到重庆做生意,还在一起住了几个月。投资时,黄某的那部分钱是张某帮他出的,当时约定尽快归还。没隔多久,生意散伙,
张某始催促黄某还钱,而黄某避而不见,也不接电话。

  今年3月29日晚,张某找到他们一个共同的新加坡朋友,叫他约黄某吃饭,黄某依约来到渝中区较场口一家歌城。喝酒时,张某让黄某还钱,两人随即发生纠纷。因为歌城经理和张某很熟,张就叫经理找些人来“扎场子”。很快,歌城经理喊来4个年轻男子。

  据指控,6个人打骂了黄某后,逼迫他用英文写下一张欠条,注明欠张某20万元人民币。他们把黄某带到张某家,打骂的同时还罚跪和罚站等。为了让黄某就范,他们还把黄某押回家去取护照,随后将护照扣押。

  黄某被他们折磨得痛苦不堪,就提出给女友打电话,让她送钱来。电话中,女友听说黄某被打,立即报警。当天下午3时许,警方将黄某解救出来。

  但是,张某昨天在法庭上并不认可对他的指控。他声称,自己只是让黄某来吃饭喝酒,并没有拘禁他的意思。他说自己没有指使其他人打骂他,更没亲自动手打他。公诉人当庭出示了黄某伤情的照片,几名被告人也纷纷表示,黄某身上的伤不是他们造成的。

  公诉人仍指控张某等6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易守华)

  法规链接

  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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