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撞死交警司机被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尹超)去年5月7日晚撞死正在处理事故交警的拉土车司机黄胜华,近日一审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连踩6次刹车都没刹住

  去年5月7日晚10时46分,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六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张小平和王
建辉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赶到西二环土门高架桥处理一起拖拉机和面包车擦挂侧翻事故。晚11时10分,在距该事故现场南50米处又发生一起富康出租车与东风卡车擦挂的交通事故。

  为防止发生交通堵塞,张小平和王建辉决定先对第二起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并按规定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就在事故当事人签字时,一辆装满土的陕AA1398大货车从南向北疾驰而来,在撞上一辆夏利车后,两车同时向事故现场冲来。张小平见状立即将身边的王建辉和出租车司机推开,但自己却不幸被拉土车撞倒。被撞成重伤的张小平立即被送往西电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零时30分光荣牺牲。肇事的拉土车司机黄胜华于当日被刑拘。

  据司法机关调查,黄胜华,26岁,陕西蒲城人,捕前住长安区引镇。黄胜华向公安机关交代,事故是刹车失灵造成的,出事前的另一段路上,他连踩了6次刹车都没有刹祝本来想着跑完这趟就赶紧去修,没想到半路出了事。

  赔偿受害者18万元

  交管六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黄胜华对该事故负全部责任。经法医学鉴定,事故中受伤的另外三人王维家、淡晨、宋琼的伤情均属轻伤。被害人张小平牺牲后,其家属同肇事车车主达成赔偿协议,肇事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63276.20元(已支付)。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胜华造成一死三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同时赔偿王维家各项损失2万余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