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建房禁用粘土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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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3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陈修华)从2006年1月1日起,市内四区禁止使用各种类型的粘土砖(瓦),否则相关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将受到重罚,最高可罚款100万元。今天,本市正式出台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有关管理规定,首次从制度上对今后建筑业采用新型建筑材料,确保建设成节能房屋等作出了强制性要求。 据介绍,根据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今后所有在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
为确保建设节能建筑,本市从四个环节上进行严格规范。比如,工程建设中,设计单位如不按照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拒不修改的,将给予警告,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规定,对于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使用粘土砖(瓦),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市建委有关部门表示,除了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对责任人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等作出要求,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