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抚养费为何领不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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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7:31 红网-湖南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的已故父亲杨寿松是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的退休工人,于1976年退休后返回老家邵东县团山镇双江村。今年5月31日因病去世,因本县没有划分火葬区,便于6月4日土葬。但不知何故,我父亲去世后的丧葬费及我母亲(农村户口)的抚养费却至今没有下落,盼望党报为民解难。杨绍安
记者回复: 记者就此事分别电话采访了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和怀化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答复说,未给付杨家丧葬费及抚养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劳动局、财政局和民政局根据省劳动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的通知》的精神,发布了一个关于企业职工死后有关待遇的通知,规定在1958年前参加工作,且在1978年至1981年间退休者,方能提供丧葬费及抚养费;二是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去世后须按规定实行火葬,否则不能提供丧葬费及抚养费。本报记者欧金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