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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个人二手车交易取消评估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27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10月1日起,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联合推出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在全国开始正式实施。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个人二手车在交易过户时已正式取消评估费,近期二手车交易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约20%。

  新发票未发放 评估费已取消

  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销售将使用统一发票,并取消原先二手车交易中的强制评估项目。据哈尔滨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部龙经理介绍,尽管知道新《办法》已实行,但该中心尚未接到省商务厅下发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及统一的发票,目前仍在使用原来的“旧机动车交易证明”来办理过户、提档手续。不过,哈尔滨市除仍收取公车交易的评估费外,从上个月就已取消了向个人收取的交易价格为0.7%的强制鉴定评估费。使以往为逃避过高的评估过户费用,而采取不过户、私下交易等手段的消费者省去了一笔开支,基本杜绝了哈尔滨市二手车的安全管理隐患。

  二手交易放宽 上市明显增加

  另据龙经理介绍,省内众多消费者听说了二手车市的利好消息后,纷纷来到该市场进行买卖,每天旧车上市量达2000余辆,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其中,宝莱、瑞丰、别克等中高档车的上市量增加最为明显。

  一家准备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的4S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新《办法》,二手车交易除了必须在原来指定的旧车交易市场进行外,也可“场外”交易,包括汽车品牌销售店的以旧换新、拍卖公司的旧车拍卖,而个人之间私下的二手车交易也得到认可,目前他们正在进行资格申请。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品牌汽车经销商有望成为旧车交易市场的有力竞争者,而且待黑龙江省的实施细则出台后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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