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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后当心保单会失效 个人资料变更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27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朱艳莉 本报记者)近日,家住南岗区的刘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由于已连续两年多没续交保费,几年前给孩子购买的保险失效了。

  原来,4年前刘女士给5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长期健康保险,需连续20年缴纳保费,买过保险之后由于工作繁忙,连续两年忘了续交保费,而保险公司因刘女士住址、电话都已更换,无法与之联系,导致她投保的保单失效。

  记者从哈尔滨市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每年像刘女士这种情况在保险公司都占到了3%左右,不少人在通信地址、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殊不知这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保险公司很多后续服务是通过电话回访或邮寄资料来进行的。

  据新华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客户一旦不小心忘了续交保费,仍有补救措施。如果保单在60天宽限期以内则可直接续保;如果保单已失效,但尚未超过两年,则可带上身份证和保单原件到保险公司办理复效手续,但在失效保单未完成复效手续这一期间,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如果保单失效超过两年仍未办理复效的,这份保单就永久失效了。

  对此,该负责人提醒保户,当自己的联系方式变化后,应及时通知所在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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