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法院已判决房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0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鸿光)干某无视法院判决,擅自把房屋转卖他人,导致生效的判决书无法执行。前晚,静安区法院对干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去年1月,干某与徐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108万元的价格出让。事后,徐某分3次支付干某32.4万元。但看到房价不断上升,干某不愿再将房屋卖给徐某,遂引发诉讼。去年9月,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干某不服上诉,二审法
判决后,干某却将该房以125万元的价格卖给陆某。3月22日,徐某持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认为,干某在判决生效的情况下,故意将房屋转让他人,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依法应予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