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摊上打气球误伤行人 摊主赔?枪手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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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02 汉网 | |||||||||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周海燕)几名大学生在路边摊玩气枪打气球,却误中旁观者的脸。肇事者垫付了伤者的医药费后,希望摊点老板能承担一部分,却被一口回绝。近日,小张致电记者咨询:“摊点老板有没有赔偿责任?” 10月6日,武昌某高校大二学生小张等4人相约到汉口游玩。19时许,4人饭后夜游龙王庙,看到几家气枪射气球的摊点,一时技痒,端起气枪就射。
民工夏某恰巧路过,站在旁边观战。没承想,小张射击时被同学撞了一下,肩膀一歪,一枪击中了夏某的脸颊。夏某的脸顿时鲜血直流。 小张忙将夏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3000元。小张和撞他的同学一起支付了这笔钱。 赔了医药费后,小张找到射气球摊点的老板,希望共担医药费,但被一口回绝。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尹翔律师认为,小张气枪误伤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撞小张的同学导致他误伤夏某,也有赔偿责任。 如果小张能证明气枪老板摆摊时,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他误伤路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则老板也应承担相应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