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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研究生状告地税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5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因举报列车餐车拒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被地税部门认为情况不属实,“公益诉讼名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读研究生郝劲松将东城地税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重新查处铁路部门。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庭审一开始,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围绕T109次列车餐车是否拒开发票、北京铁路局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这两个问题上。郝劲松说,去年9月16日,他在T109次列车上用餐花
去60元,索要发票时遭到拒绝。11月,他向地税部门举报“餐车不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东城地税局调查后答复他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作为被告的东城地税局,向法庭出具了大量证据,包括税务工作人员调查餐车厨师长、服务员的询问笔录,列车领取定额发票的报单,购买发票的登记等,但都没有得到郝劲松的认可。郝劲松说,这只能证明餐车上有发票,但不能证明给旅客开了发票。

  北京铁路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出庭。其代理人表示,把人民币兑换成餐券在列车上就餐是铁路部门的惯例。餐券有三联,其中乙联由服务员收走,甲联是留给旅客换发票用的。“是郝劲松自己没去换发票,不能说他不要发票就认为我们不给开发票。事实上,2003年、2004年我们买了440万元的发票。”

  郝劲松则表示,当时,服务员把所有的餐券全拿走了,他索要发票时,服务员才给了他甲联,并说这个就能报销,可甲联上清楚地写着“收据”二字,并不是索要发票的凭证。同时,按照我国发票管理办法,不管消费者是否索要发票,经营者都有责任提供发票,开发票与否不以消费者是否索要为条件。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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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郝劲松两次就列车就餐、购物无发票状告北京铁路局。其中本案涉及的“T109次列车收据代替发票案”中,铁路运输法院、中级法院以郝劲松没有证据证明其曾经索要发票为由判决他败诉;“K702次列车和T519次列车购物白条代替发票案”,郝劲松胜诉。今年3月,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重申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后北京铁路局所辖各次列车按通知要求,在所有的列车上都配备了发票。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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