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租车经营权倒卖有望遏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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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58 乌鲁木齐晚报 | |||||||||
(都市消费晨报记者 关鸿江2005-10-20) 一辆出租车经营权私下交易转让费可达到30万元,如果招投标,完全可控制在20万元左右。10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工作座谈会上讨论的《城市客运出租车特许经营实施细则》,将有效遏制目前恶性炒卖经营权的行为。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自治区治理整顿城市出租车领导小组组长马秦表示,在目前清理整顿我区城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行为,建立健全和规范出租汽车准入、退出制度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广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防止单纯追求经营权收益的行为。 马秦还表示,此外,要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劝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牟取暴利。: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