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书记镇长失职双双丢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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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0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悉,兴宁市严肃处理罗岗镇虹发煤矿、泉兴煤矿偷采事件,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镇委书记陈志标、镇长卢宝炎日前双双被免去党内职务,停职检查。10月15日23时30分,兴宁市矿山停产整顿办公室检查人员对罗岗镇证照齐全、已停止整改待验收的五对煤矿监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虹发煤矿和泉兴煤矿有严重偷采煤炭的行为。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两煤矿卷扬机和矿井门封条被启封;虹发煤矿和泉兴煤矿分别在10月12日至15日和10月14日、15日有偷采行为。
经调查,这两个煤矿的偷采行为是矿主受利益驱使,顶风违法、违章、违规的严重问题,镇主要领导和直接监管责任人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中央、盛梅州市和兴宁市有关对发现偷开偷采现象的,对有关镇领导实行“先免职停职、后处理”的规定,10月17日,兴宁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镇委书记陈志标和镇委副书记、镇长卢宝炎的党内职务,停职检查;何小山、黄小忠2位副镇长停职检查。(曾海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