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支烟 送了一条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3:3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0月20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王三 姜萍平)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事故的起因竟是一支烟。今年8月的一个下午,汽车驾驶员王某受人雇佣去宁波装货。途中王某感觉疲劳,于是点了一支烟,吸完后,王某顺手将熄灭火的烟蒂放在汽车的烟缸
里,这时迎面吹来一阵微风,烟灰吹到了王某的眼睛里面,王某赶紧用右手去揉眼睛,左手则把着方向盘,结果汽车穿越中心线行驶在对方车道,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机动三轮车相撞,致使机动三轮车驾驶员死亡。尽管机动三轮车主驾驶的是无牌号的拼装机动车,机动三轮车主有违法行为,但与该起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经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认定,王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除了以上判罚外,被告王某赔偿了死者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约23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