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龄低于5年禁止驾驶校车、伪造药品单位假药被通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2:05 北京娱乐信报 | |||||||||
驾龄低于5年禁止驾驶校车 据新华社电驾龄低于5年的司机将被禁止在重庆驾驶校车。据重庆市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日前重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作出了上述规定。据悉,这是重庆市首次在法规中明文对校车驾驶员单列条款加以规范。
针对重庆市校车驾驶人员构成复杂,许多学校的驾驶员都是利用熟人关系驾驶校车的现状,《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对校车司机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规定校车驾驶员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经历;聘请校车驾驶员必须查明其违章记录,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的不能开校车。 将装“电子眼”监控公用设施 据新华社电日前记者根据兰州市民投诉调查,发现兰州市公用设施频遭破坏,损失严重。有关部门不得不准备安装摄像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以杜绝被誉为“兰州外滩”的黄河风情线上的盗窃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记者在黄河风情线黄河药市附近看到,路边的三个公用电话亭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其中一个公用电话亭的顶盖被人破坏后,扔在电话亭的旁边。在长300米的绿化带上,竟有37盏地灯遭到盗窃和破坏。 伪造药品单位假药被“通缉” 据新华社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广州全市范围内“通缉”名为“静脉通宝”“股蓝蜂花胶囊”等27种假药,这些假药均伪造药品生产单位。 记者了解到,这批假药所标示的药品生产厂家均为虚构。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通报后,立即组织查处,目前各区、县级市局正组织人力加紧查处上述假药,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