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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杀人后法庭上不认帐 儿子妹妹当庭作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4:50 辽沈晚报

  儿子指证自己杀人,妹妹也指证自己,两次站在法庭上被亲人指证的边某昨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今年2月22日晚11时许,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的雒某死在自己家中,他的颈、背、胸、臀等部位有70余处伤口,左手几乎被砍断。

  经侦查后,警方将目标锁定在雒某的女友边某身上。边某与自己的妹妹、还有17岁的儿子同住,警方在其暂住处搜查出菜刀、尖刀各一把,女式尖头皮靴一双,运动鞋一双。两双鞋上都有死者的血迹,其中女皮靴的鞋底纹路还与案发现场提取的血脚印一致。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边某提起公诉。

  在一审中,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两次公开审理。在庭审中,边某始终表示自己没有杀人,“当天晚上我一直呆在家里,根本没有出去过。”她说在自己家里被搜出的物证是前一天雒某的一个朋友送到她家里的。

  边某始终不承认自己杀人,但她最亲的人却出庭证明她杀了人。在9月6日进行的第一次审理中,边某的儿子出庭指证妈妈杀人。当儿子出现在法庭时,边某马上哭了起来:“儿啊,妈妈不在,你的头发长了都没人给剪呀。”儿子看她一眼,低头向前走。当儿子经过被告席旁时,边某突然站起来一把抓住了儿子的手:“儿呀,半年多没见,妈想死你了。”法警赶快将他们分开。

  当庭,边某的儿子表示自己记不清当时的情景了,他要求公诉人宣读自己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那上边我说的都是真的。”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2月22日晚上,曾与母亲一起去雒某家里,在争吵中母亲用刀刺了雒某,随后他随母亲逃离现场。同时,边某的妹妹也证明案发当晚,边某曾经出去过。

  10月17日,法庭进行了第二次审理,这次边某的儿子与妹妹都没有出庭,而是在法庭外面隔着门进行了旁听,他们都没有改变第一次开庭所做的供述。听完儿子跟妹妹的证言后,边某大喊:“我要跟我儿子和妹妹当面对质!”

  昨日,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边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向雒某的父亲及儿子赔偿15万元。

  听到宣判后,法庭里边某的家人哭声成片,边某说:“我要上诉,我要跟我儿子和妹妹当庭对质!”她重复了第二次开庭曾经说的话。

  宣判后,记者采访了边某的代理律师——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的才富律师。他表示,边某儿子跟妹妹的证言对此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她儿子出庭作证,但并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对话,她妹妹的证言也没有经过当庭对质,我对这样的证言持保留态度。”(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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