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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不救还藏“尸” 肇事升级变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5:58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刘冬梅 实习记者 丁瑶)这本是一起车辆撞伤人的普通交通事故,但肇事司机却将其演变成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昨天司机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晨练老汉离奇失踪

  高老汉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大沟乡大范屯村,75岁,他喜欢每天凌晨3时左右起来散步。2005年3月18日,他照例出门后却没有像每天一样在5时准时回家。

  高老汉的儿子出去寻找老汉,按着老汉平时散步的路线,沿着家门前的小路,上了村南的107省道,在周围没有发现老汉的踪影。但老汉儿子却看见路边一辆三轮车撞到树上,拉的一车玉米粒儿全撒地上了。一中年男子在修理车轮,旁边的一中年妇女在地上捡拾玉米粒儿。

  当天,高家人就到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便开始着手调查这起失踪事件。

  带血口罩牵出老汉尸体

  3月25日,大范屯村赵大妈到村外干活突然在一棵树下发现一个带血的口罩,经高老汉家人辨认正是高老汉的。顿时家人一片悲痛,估计老汉已经凶多吉少。民警了解情况后,把高老汉的死与当日看见的肇事车辆联系到了一起,果然,几天后就在肇事现场不远的一堆苞米杆下发现了老汉的尸体。尸体已经轻度腐败,头部和手指有被老鼠啃咬的痕迹,同时也发现有多处肋骨骨折,头面部还有几处挫擦伤。但尸体没有被他人击打的痕迹。

  通过现场勘察,警方初步认定了高老汉符合交通肇事致死的特征。

  沟中掩藏受害者

  民警在肇事现场发现滴落的血迹,证明被害人被撞后还活着,而尸体被转移到附近并刻意用东西掩盖,警方由此推断,此案已不是一般的交通肇事案件,而有可能转化成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因为在高老汉失踪当天,有村民看见肇事车辆上写着“姚千镇”字样,而司机长得也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耳朵上有赘肉。很快,民警根据这些线索将肇事司机董兴财及其妻子吴某(另案处理)抓获。

  董兴财交代:“3月18日,凌晨4点多,我和我媳妇开着农用三轮车,拉着4000多公斤玉米奔十里河方向。经过大范屯桥超车时,因为车辆超载,车体一晃便失去了控制,就直接奔路边那个老头方向驶去了,给老头撞倒了,车撞树上了。我当时吓得腿都哆嗦了,下车看见老头满脸是血,看上去挺大岁数。我估计送医院也是够呛了,于是就把老头抱到路边的水沟里用玉米杆盖上了。”随后,董兴财又打电话叫来亲戚帮着拾苞米、修车后离开现场,并在回到家后维修了撞坏的驾驶室,企图逃脱罪行。

  以为人死了不是故意杀人

  在法庭审理阶段,董兴财这样为自己辩护:我不是故意杀人,在挪动老头的时候,我是以为他已经死亡了。

  但经鉴定,死者是由于脑组织挫伤,脑干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被撞后并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处于深度意识障碍,有呼吸及心跳,具有一定抢救价值。是由于没有得到救助而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兴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8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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