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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尸16年终于下葬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7:23 红网-湖南日报

  11月5日,宁远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将一起索要赔偿款未果而停尸上访16年的案件执行完毕。

  1987年,宁远县舜陵镇农民胡松才家与邻居胡松清家发生纠纷。法院进行了调处,胡松清未执行调解协议。1989年2月9日,胡松清建新房时,胡松才之父胡佑成质问他为什么不执行法院的调解意见。双方为此发生争吵,胡松清用砖头打伤胡佑成头部致死。同年,宁
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胡松清有期徒刑14年,但未涉及民事赔偿。

  由于没有得到赔偿,被害人家属将胡佑成的尸体一直安放在本村后山停放,没有下葬。

  就赔偿问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多次组织当事双方协商,终因被执行人胡松清在服刑而没有结果。2002年8月,申请执行人得知胡松清减刑提前释放,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二审判决胡松清赔偿死者家属2.7万元,并于2003年5月向胡松清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人员先后7次到胡松清家做工作,胡家均以胡松清坐过牢和无钱等为由拒不赔偿。

  今年11月5日前,执行法官在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胡松清履行赔偿款1.5万元,并保证尽快履行剩余的1.2万元。被害人家属则表示,领到剩余的赔偿款后,保证将死者尸体下葬。11月5日下午,随着1.2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尸体也顺利安葬。何淼玲盘树高 刘久平 蔡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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