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金陵晚报记者昨受表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08:00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南京市记协通报表彰了本报及南京日报记者,在11月8日“中国记者节”当晚不畏邪恶,挺身而出,同社会丑恶现象坚决斗争的事迹。

  市记协认为,在这两起事件中,市属媒体记者体现了良好的公民道德和素质修养,应予发扬光大。

  市记协负责人在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开展调查,目前证实:11月8日晚9时许,洪武北路与北门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纠纷。

  路过这里的新街口派出所所长叶裕平上前制止打人者时遭到歹徒的暴殴。

  此时,金陵晚报综合新闻部记者徐宁下班途中经过这里,他将自己的助力车丢在路边,同周围群众一起奋力追赶逃跑的歹徒,并在群众协助下将其中一名打人歹徒抓获。

  新街口派出所公安干警认为,徐宁同志的行动,体现了不畏邪恶的见义勇为精神,并已向玄武公安分局为其报请“见义勇为”称号。

  同样在11月8日晚7时左右,南京日报社会新闻部女记者江瑜、王茸和广告一部业务员赵晋在乘坐37路公交车时,发现扒手行窃。

  江瑜等人挺身而出,向“110”民警指证了扒窃嫌疑人,江瑜还大声告诉民警:“我是南京日报记者,刚才我们都看到了。”她还留下了自己的电话,表示愿意随时配合协助调查。当晚10时许,他们3人又赶到公交治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提供证词,协助办案,直到次日凌晨2时。他们的见义勇为行动受到办案民警的赞扬。

  徐宁、江瑜、王茸同志都是从事新闻工作不久的青年记者,赵晋同志也刚刚调入南京日报从事广告业务工作。

  11月8日,适逢第六个“中国记者节”。他们的行为,体现了新闻工作者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优秀品质,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市记协决定对4位同志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南新协)

  (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