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爱心每人捐一天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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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4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市政府决定今年从11月5日至1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目前,我市仍有不少困难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市政府决定,通过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号召党政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热情参加这一活动,为困难群众献上一份爱心。此次活动捐赠的慈善资金,由汕头慈善总会统一接收,市民政局监督使用,将
这次我市开展“慈善一日捐”的范围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中央和省驻汕单位的干部、职工;驻汕部队(包括武警部队)官兵;全市国有、集体、民营、“三资”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捐款方式为:个人捐款,原则上不低于1天的经济收入;企业单位捐款,除职工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捐赠1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捐款坚持自愿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贵在参与,体现爱心。捐款由汕头慈善总会统一接收,市直单位、中央和省驻汕单位、驻汕部队,由各主管部门、主管单位负责接收后(各区县由区县民政部门或慈善会负责接收),于今年12月15日前送交汕头慈善总会,或直接汇入(缴入)汕头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长平支行(长平路53号),账号:16059008091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