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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召开打击双抢专项宣判大会 贵州斧头帮2成员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0:4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金利明通讯员蔡述湘余命隆)11月8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严厉打击“双抢”犯罪专项宣判大会,对曾在枫溪区一带疯狂抢劫作案的贵州“斧头帮”成员林廷亮、周桥斌;冒充军警人员抢劫作案的王松彬;制造1997年“百万大劫案”的李跃生;抢劫致人死亡的陈启飞;怒杀情妇的李长明等6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6罪犯均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宣判书称,罪犯林廷亮、周桥斌皆为贵州省来潮务工人员。2003年4月1日至8月30日5个月间,二犯及其他十多名同案犯分分合合,先后在潮州市湘桥、枫溪、潮安等地,持斧头、尖刀、钢管、砖头等作案工具,以暴力殴打、威胁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共作案24宗,抢劫财物价值7万多元,抢劫中致2人重伤、6人轻伤、20人轻微伤;盗窃他人财物4次,价值人民币9千多元。该团伙的抢劫对象主要为枫溪区及周边地区的陶瓷厂,被当地人称为贵州“斧头帮”。“斧头帮”持械抢劫作案频繁,单2003年8月24日至25日短短两天内,就在枫溪区和潮安古巷镇抢劫作案6宗。其作案手段十分凶残,如2003年8月20日凌晨,周桥斌等人持斧头、西瓜刀窜到潮安县凤塘镇一陶瓷厂,洗劫了10多间宿舍,抢去20多人的钱物,还打伤4人。

  据法官介绍,现年25岁的罪犯王松彬是饶平县人,2002年2月至8月间,伙同他人于夜间驾驶小轿车,携带手枪窜到饶平县钱东、浮山、浮滨等镇路段,采用驾车拦截过往小轿车、燃气运输车,持枪威胁并抢走车上被害人的现金、手机、手表、首饰等款物。更有甚者,王犯一伙还驾驶挂有军警车牌的小轿车,携带手枪、警用钢盔、手铐等作案工具,窜到汕头市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汽车及车上人员的款物,先后作案8宗,抢得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50多万元。

  罪犯李跃生,福建平和县人,现年42岁。1997年1月初,李与同案人方成发(已判刑)携带刀具窜到普宁市流沙镇伺机作案。当月18日晚,当货主詹某携带货款现金人民币100万元雇司机林某驾驶大货车前往饶平县时,李、方二犯骗得信任随车同行。当车行至潮安县磷溪镇火葬场附近路段时,二犯分别持长刀和匕首威胁林某和詹某,由于林某反抗、詹某呼救,二犯持凶器朝林、詹二人身上乱刺,致林某重伤。詹某被刺后下车逃跑,方成发持匕首下车追赶,朝詹身上乱刺、乱打致其当场死亡。此过程中,林某下车逃脱报警。二犯即驾驶大货车连同车里的100万元逃离现场。后李跃生分得赃款33万后潜逃,至2004年9月27日被抓获归案。

  罪犯陈启飞,湖南桑植县人。2001年7月15日晚,陈启飞与其他同案人携带菜刀等工具在潮安县彩塘镇华一村抢劫过往的沈某、林某,并将沈某殴打致死。

  罪犯李长明,潮州市人,现年47岁。李与陈某长期通奸,2004年7月13日晚,在陈某的出租屋内,李因陈某要求其与妻子离婚之事而与陈发生争执,李长明用手掐住陈的脖子至陈不再挣扎,后又用小煤气瓶砸打陈的头部致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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