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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非法替人讨债 牟平警方成功解救被挟持人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9:10 青岛新闻网

  三男子替人讨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警方成功解救被挟持人质

  11月7日下午,芝罘区南大街文化宫附近某银行门前,数名便衣警察将取款后正欲离开的3名男子抓获。自此,牟平警方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里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限制他人人身
自由案件。

  当日下午2时许,牟平区文化办事处的张女士到牟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她的男朋友王某刚刚在家中被3名男子绑架挟持走,对方临走时摞下一句话“打款8000元到某帐号方可放人,否则后果自负。”刑警大队迅速布控,并立即向烟台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请求支援。通过刑侦手段得知,不法分子已经进入了芝罘区。而此刻,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开着车不停地催促张女士汇款,不停地变换放人地点。

  瞅着银行结算时间临近,将停止当天交易,也就是说如果不立即把钱汇出去,人质王某就可能有生命危险,为了做到万无一失,刑警大队要求张女士与对方保持电话联系,同时派出便衣民警悄悄潜入芝罘区。

  下午4时10分左右,在刑警大队的安排下,张女士将5000元现金汇到了犯罪嫌疑人指定的帐号上。此刻,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也进入了警方严密的布控范围。30分钟后,3名男子在某银行自动取款机取出这5000元钱后准备离开时,数名便衣民警迅速上前将他们制服,人质王某也随之被成功解救。

  面对警方的审讯,3名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审讯得知,3名男子分别为36岁的李某、23岁的林某、42岁的蒋某,都是外地流窜至牟平作案的,他们受与王某有债务纠纷的金某雇佣,采取此种方式替人讨债。

  目前,3人己被牟平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李业国 王辉 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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