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文保单位收到整改令 占用方:资金问题难住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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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29 北京娱乐信报 | |||||||||
大高玄殿、孚王府、崇礼住宅、皇史宬、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宁郡王府、万寿寺东路都是北京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昨天北京市文物局向这七家文物保护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市文物局局长梅宁华介绍,北京市文物局每年都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视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据统计,近几年对上述七家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四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下发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 七单位:一年时间完成整改 昨天,大高玄殿等七家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十八个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在文物局进行法制教育,并当场接受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记者看到孚王府内的中国科学院自然史研究所接到的《通知书》要求其在2006年11月22日前修缮文物建筑,完善消防、避雷等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若逾期未落实以上要求,市文物局将依法追究该单位法律责任。 占用方:资金问题难住整改 据了解,大高玄殿等七家文物保护单位院内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无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不足,防火报警、避雷设施不完备,线路老化、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文物的安全。作为其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在接到通知书后纷纷表示非常支持文物局这一举措,因为那些文物古建再不修缮很可能就会从此消失,但是进行整改也困难重重,最主要就是资金问题。 文物局:政府很难解决全部 昨天,梅宁华明确表示,文保单位的修缮、维护不可能完全由市政府出资解决,因为腾退文保单位内的单位、居民补偿金额巨大,仅搬迁孚王府内的单位费用就接近7个亿。而且这些文保单位产权复杂,例如大高玄殿的产权方为故宫博物院,使用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管理保障部服务局,腾退后的大高玄殿产权归故宫所有,故宫就应该想办法解决腾退补偿问题。信报记者张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