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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卷走亲戚49万元 供认罪行后法盲想轻松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0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肖丽琼 通讯员陈曦

  昨日,东湖开发区刑侦大队审讯室。

  “我只是拿了亲戚的钱,都交待了,现在可以回家了吧?”办案人员做完笔录准备离开,嫌疑人朱某突然小声地问道。

  “都是不懂法害的啊!”看着一脸认真的朱某,办案人员连声叹气。

  今年36岁的朱某,是浙江温州人,只上过小学。2001年,他来到武汉在一个远房亲戚开的电气公司当销售员,每个月有将近1000元的收入。看着当老板的亲戚大把大把地赚钱,朱某也想着怎样“快速赚钱”,想来想去就盯上了自己的业务工作。

  从2002年3月开始,朱某利用为公司销售电气设备之便,先后三次采取打白条的方式,将从购货方收取的尾款据为己有。“这个公司的尾款总是收不回来!”回到公司,朱某就以购货方没有支付搪塞领导。到2005年3月,三年时间内,朱某先后将公司的49万余元货款据为己有。

  巨款到手后,朱某就盘算着如何过上“好日子”。他先后为自己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价值20多万的小轿车,再也无暇顾及公司的业务。今年3月,因工作业绩不佳,公司将朱某辞退。

  “我们的货款都已经付完了啊!”朱某走后,接手的同事向三个买主催要货款,这才发现了朱某写下的白条。随后,老板多次以公司的名义催朱某还钱,但朱某一直没有还款。

  11月16日,该公司向东湖开发区刑侦大队报警。警方立案后,于11月19日将朱某抓获。朱某到案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供称,自己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对法律一无所知。

  昨日,东新分局刑侦大队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朱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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