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妻恨 怒伤丈夫被判刑 夫怨 起诉离婚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3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22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王效锋 傅道津)妻子在一次争执中用刀将丈夫刺成重伤,为此妻子被判入狱,丈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历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理由不充足,判令不准离婚。

  李某与妻子于1997年登记结婚,儿子出生后夫妻俩因生活琐事常有争执。2004年6月24日,夫妻二人又发生争执,李某用拖把打了妻子,当晚便睡在了客厅沙发上。次日凌晨4
时许,妻子持家中菜刀和水果刀将李某刺成重伤。2004年11月3日,妻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刑2年。

  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今后无法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离婚。妻子却不同意离婚,表示自己已受到刑事制裁,现正在监狱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与丈夫和好如初。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较为深厚,只要双方改正缺点,相互关爱,夫妻重归于好是可能的,且完整团圆的家庭更有利于被告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最终,法院不支持李某的离婚要求。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