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恨 怒伤丈夫被判刑 夫怨 起诉离婚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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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31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22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王效锋 傅道津)妻子在一次争执中用刀将丈夫刺成重伤,为此妻子被判入狱,丈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历下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理由不充足,判令不准离婚。 李某与妻子于1997年登记结婚,儿子出生后夫妻俩因生活琐事常有争执。2004年6月24日,夫妻二人又发生争执,李某用拖把打了妻子,当晚便睡在了客厅沙发上。次日凌晨4
李某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双方今后无法共同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离婚。妻子却不同意离婚,表示自己已受到刑事制裁,现正在监狱中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家,与丈夫和好如初。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较为深厚,只要双方改正缺点,相互关爱,夫妻重归于好是可能的,且完整团圆的家庭更有利于被告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最终,法院不支持李某的离婚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