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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40 辽沈晚报

  设置四色预警系统,制定25项预案,12个分指挥部由副市长主管

  本报讯 记者陈志馨 实习生高宇报道 在最短时间内把地震、食物中毒、爆炸等“天灾人祸”的危害减到最小,这是已经组建的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总指挥部)誓言做到的。

  由沈阳市市长陈政高担任总指挥的应急总指挥部,为此已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紧急状态,设置了红、橙、黄、蓝四级预警系统。

  根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危害范围等情况,应急总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抗旱防汛(气象灾害)指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等12个分指挥部,并由各主管副市长“挂帅”。

  这12个分指挥部根据各自负责应对的灾害情况,分别制定了沈阳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沈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25个专项预案。

  “这些预案是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沈阳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各预案在负责人、指挥程序、救援措施、物资保障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沈阳市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作为沈阳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指挥机构,应急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管理和联合救援工作。

  应急·职责〉〉〉专管四类突发事件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以及重大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城市生命线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饮水污染事件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金融危机、重大刑事案件等。

  应急·措施〉〉〉 建立四色预警系统

  

  一级(红色)警报:应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级(橙色)警报:应对本市发生的跨区、县(市)或两个以上灾种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级(黄色)警报:应对本市局部地区发生的小范围的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级(蓝色)警报:应对国际性、国内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城市发生的尚未波及到本市的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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