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消费提示——预防禽流感注意“五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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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47 山西日报 | |||||||||
本报11月22日讯 (记者杨继红)省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禽流感要做到“五不要”,呼吁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各行政部门做好对禽流感的防控工作。 不要与活禽亲密接触。消费者应尽量避免与候鸟、活禽接触,尤其是儿童、老人,一旦接触后,要用洗手液及清水彻底洗净双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养鸽、养鸟者必须加
不要自行宰杀禽类。消费者不要自行宰杀禽类食用,因为直接接触患病家禽的粪便或呼吸道分泌物有可能受传染。如果消费者需要食用禽肉制品,应到正规卖场和商业网点采购经检疫过和包装好的产品,并向营业员索取相关检验检疫证明等必要证件。 不要生食禽肉。厨房中要将生熟肉制品分开,切记不吃生的或半熟的禽肉,特别是其血液制品,一定做熟再吃。56摄氏度加热30分钟、60摄氏度加热10分钟、70摄氏度时加热数分钟、阳光直射40—48小时,均可杀死病毒。 不要轻视感冒。禽流感发病病症与流行性感冒病症相似,如病人咳嗽、喉咙痛等,而且症状在短时间内加重,并有发烧、周身骨痛、肌肉疼痛等,应及时就医。 不要去疫区旅游。冬春季节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消费者应尽量避免去暴发禽流感的地区旅游。此外,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是打喷嚏时要掩口鼻。(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