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进班房惯盗不思悔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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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5: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赵春来记者钟振宇)一男子从26岁开始犯盗窃罪被判入狱,此后23年间,因偷盗九次入狱和劳教。21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肖方友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49岁、家住内江市东兴区永东乡的单身男子肖方友,今年与杨某(在逃)在一录像厅看录像时,共谋偷剪电线牟利。6月29日凌晨,肖方友与杨某携带钳子、绳子、背篼等
法院审理认为,肖方友伙同他人盗割通信电缆线和照明电线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应数罪并罚。且肖方友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