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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里欲跳楼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4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董晓明赵彬)女儿被摩托车撞伤,父亲认为交警应该给自己要回损失费,几次找交警处理。昨日中午,受害人竟偷跑上西安市公安局交管十一大队办公楼顶,趴在楼顶以跳楼相威胁。

  据十一大队交警介绍,8月21日晚,辖区西影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事故,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后将肇事司机李某带回调查,受害人吕小姐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及时治疗。
经过调查,交警队8月26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李某负全责。此期间,李某给吕小姐2000元医疗费。事发后第三天,李某所留手机无法打通,按照身份证地址,交警寄出挂号信下达事故认定书,并到李某所在村子落实,让李某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十几天后,吕小姐伤愈出院,共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其父吕某多次找到交警队,要求交警“给我要回医疗费”,现在找不见人,“是交警将人给放了!”

  十一大队法制员多次作出解释,根据新《交通法》,交警在事故发生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当事一方不服调解,其民事部分可以私下解决,或者通过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吕某却认为交警应该给自己要回医疗费。

  昨日中午,吕某被交警队从办公楼6楼楼顶解救后,也认为自己的做法不对。昨日下午,吕某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治安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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