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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家长不接不能回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04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谈欣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韩女士的儿子小明(化名)在江宁外国语学校读初二。为了培养儿子的独立性,平时小明寄宿学校,每两周回家一趟。新学期开始后,韩女士接到小明班主任电话:放学后,家长不接不放人,除非家长写个安全协议,声明同意出校后学生安全与学校无关。

  是不是路上不安全了,学校在推卸责任?

  韩女士按小明的放学路线坐了一趟,公交站台就在学校和家门口,路上并无异常。韩女士家距离学校有1个多小时车程,来回一趟要近3个小时,接次儿子就要请半天假,韩女士找到班主任商量,能不能不接。但班主任要求她写个安全协议,韩女士不愿写。

  考虑儿子的感受,韩女士只好每次请假接儿子。读初中的小孩都10多岁了,应该具备了独立回家能力,她希望学校也能考虑一下家长的辛苦。

  昨日,江宁外国语学校张校长向记者表示:家长完全可以和学校沟通,学校还没有真不放学生的行为。学校刚刚搬到新校区,地处闹市区,新路新情况学生还需要熟悉。出于负责任的想法,学校善意地提醒家长,学生安全问题不仅仅是学校问题,家长也要提高警惕;如果家长真的有事来不了,学校会和家长电话沟通,说明情况后还是会让学生回家的。

  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刘海涛律师

  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所以学校没有必要一定要家长写安全协议。家长不接不放人这一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为学生安全考虑,但做法欠妥。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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