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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遭遇离婚 法律援助帮其脱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59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莉)少年夫妻老来伴,一纸离婚诉状欲拆散10年夫妻关系,年逾古稀的李大妈眼泪汪汪地寻求法律援助。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由于苏祥才(化名)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支持他的请求;但在住房问题上,李淑慧(化名)仍有居住权,苏祥才还应向李淑慧支付8333元房屋补偿款。

  76岁的李淑慧是大武口区某街道办事处的居民,1995年与苏祥才结婚。由于两位老
人均是再婚,10年来倒也相安无事。去年8月,苏祥才生病住院,出院后其女儿便将他接到自己家中居住,从此他对妻子的生活不管不问。去年11月1日,苏祥才第一次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李大妈离婚。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10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不料,今年7月11日,苏祥才再次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声称李大妈未尽妻子照顾义务,要求分割家庭财产。李大妈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苏祥才生病期间,一直是自己在照顾他,而其子女仅仅是平时来看看而已。苏祥才有套楼房,是单位的福利房,他们结婚时,此房并未房改,结婚期间对房屋进行房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大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接手此案后,工作人员多次到老人居住的辖区居委会调查取证,终于帮李淑慧争取到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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