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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汉报复前妻父母 湟中发生一起恶性爆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0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维) 11月11日19时许,青海省湟中县一家属区发生一起恶性爆炸事件,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5间两层结构的小楼损坏严重。

  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魏启福带着爆炸装置来到前妻的父亲安如均家滋事,与安如均及其妻李风花发生争吵。18时50分,有邻居发现魏携带爆炸装置后,向“110”报警。湟中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刻派民警赶赴现场,就在民警一边疏散围观群众,一边劝解并
欲上前制止与安如均、李风花纠缠的魏启福时,魏启福引爆了爆炸装置,当场将自己和安如均炸死,民警陈毅不幸牺牲。李风花(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王凯军、代启胜、杨杰、黄炳雄和居民熊成元等人不同程度受伤,5间两层结构的楼房受到严重损坏。

  湟中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是发生在该县最惨烈的一起爆炸案。爆炸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故意用爆炸方法破坏公私财物、杀伤群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类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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