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肇事找人顶罪 真假司机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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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1月22日专电(盛敏芳 汪严冰)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制裁,竟要求具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顶罪。结果两人都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安徽宁国市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安徽宁国人冯忠义最近想过把开车的瘾,便无证驾驶轿车载沈学忠(司机)及胡观林等人,由宁国市城关向江苏省苏州市方向行驶。在途经梅林镇境内时发生车祸,造成乘客胡
事故发生后,冯忠义为逃避法律责任,要求具有驾驶资格的沈学忠为其承担责任并得到同意。虽然宁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据此认定沈学忠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因沈学忠具有驾驶资格,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后因他人举报,宁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重新侦查,撤销原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冯忠义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经法医鉴定,胡观林损伤程度为重伤并构成V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冯忠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沈学忠明知冯忠义是犯罪人而为其作虚假证明,掩盖其罪行,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冯忠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沈学忠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