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个公益性岗位为“4050”人员准备 协管员上路管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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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1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淄博11月22日讯(记者 常萍 通讯员 徐磊 曹景俊)为解决年龄在40岁至52岁之间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淄博市开发了185个交通协管员的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间从11月26日开始。招聘对象是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据了解,为帮助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走上就业岗位,淄博市于今年二、三季度开展了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为主题的“扬帆行动”,同时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
此次招聘的对象是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优先招聘“零就业家庭”成员、再就业困难人员(“4050”、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几条招聘条件:张店区常住城镇户口居民,男性,年龄在40岁-52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现实表现好;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户外艰苦工作。 交通协管员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培训、考核、指导、日常管理和监督;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交通协管员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执勤民警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制止和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没有执法权。 另外,交通协管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每人每月基础工资530元,另外每人每月有100元的考核奖(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劳保用品。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合格后择优录用。 据介绍,此次交通协管员的具体报名时间是11月26日至27日(9:00-11:30;13:30-16:00),报名地点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原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下岗失业人员报名时须带户口簿、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特困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咨询电话:(0533)3161328、8356224。 (a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