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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山一赤脚医生非法行医导致新生婴儿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3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1月23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庞彩虹 张阿久)今天上午,在宁波市象山县人民内法院里,一对夫妇在旁听席上因失去爱子痛哭不已,原来,丈夫石某为了省钱找了一位江湖医生为自己的妻子接生,结果导致婴儿出生不到两天就死亡,被告尹某被象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

  尹某是湖南人,原来在家乡的镇卫生院作过三年的中医内科中医师,2002年上半年,尹某到象山石浦打工,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在石浦一带非法行医。8月的一天,来自四川的石某,因为妻子要生产了,为了节约点钱,经人介绍,找到了帮人看病的尹某。石某已有一女,已经十四岁了,这次年近四十的他又要作父亲了,自然高兴,而且因为儿女双全的心愿,他当然更愿意生个儿子。石某找到尹某后,尹某说,只要胎位正,他可以接生。于是随着石某赶到了石某居住的工棚屋,工棚屋极为简陋,住的也远不止石某一家人,但是尹某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未对接生环境消毒,给石某的妻子打了催产素就地接生。过了三个小时,一名窒息的男婴出生了。尹某便以药物注射、拍打婴儿足底等方法致婴儿发出哭声,观察后认为没事就收取了400元接生费离去。后婴儿出现气喘等症,慌张的石某又赶紧找回尹某救治,尹某为婴儿量得体温为39度,肌注柴胡针无效后,害怕了的尹某建议石某马上将婴儿送到石浦台胞医院。经医院抢救,婴儿病情仍然不见好转,医院遂建议家属转上级医院救治,但因家属放弃治疗,同日晚,婴儿死亡。

  象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尹某非法行医一案时,死亡婴儿的父亲石某也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72860元。法院审理认为,石某在这一事件过程中也存在过错,因而须承担一定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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