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五家火患单位营业执照被拒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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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54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日报记者 袁杰 通讯员魏强2005-11-23)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拒绝整改,五家单位受到执法部门处理。11月22日,通过消防联合执法督察通报,乌鲁木齐县工商局对这五家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不予年审。 乌鲁木齐县消防科科长许文联说:“这五家单位是灯草沟度假村、山景度假村、七
11月4日,乌市召开第六次安全生产会议,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指出:“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和无力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由消防部门已确认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要依法吊销或建议上级机关吊销其行政许可证。” 这让消防部门有了“尚方宝剑”。11月9日,乌县消防科将上述5家单位隐患问题上报乌县政府,乌县人民政府向辖区工商、安检、旅游部门发出联合执法督察通报。 11月22日,乌县工商局根据督察通报的要求,对上述5家单位施以处罚:工商营业执照不予年审。与此同时,旅游部门也将上述单位划出了每年旅游旺季的“推荐名单”。 许文联科长说:“消防部门过去靠单打独斗治理城市火灾隐患,因执法权限问题导致一些隐患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如今,联合执法解决了这一问题,也树立了消防执法的权威。”: (责任编辑:高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