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泄漏,女研究生惨死浴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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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4:38 新民晚报 | |||||||||
一位风华正茂的女法律研究生,在卫生间内洗澡时死亡,经司法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 “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为女儿料理了后事,一对老父母擦干眼泪,把上海大众燃气公司、热水器生产商上海能率公司和房东张某告上法院,要求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33.3万余元、丧葬费1.2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日前,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上述3被告共赔偿死者父母死亡赔偿金26.69万余元,丧葬费1.07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女研究生意外殒命 2004年3月底,考虑离学校方便,刘云(化名)向房东张某租了地处长宁路上的一处产权房屋,该房屋内相关煤气设备等一应俱全。可是,刘云的平静日子没过多久,悲惨的事情就发生了。 当年8月9日晚,刘云在房子里洗澡。次日凌晨,因为她的卫生间溢水漏到楼下邻居家,可是一直敲门里面却始终没人应门。邻居报警后,警察入室发现,年轻的刘云早就在卫生间内死亡,经现场勘验,死亡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警方随即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房东提供的淋浴器为能率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这个热水器是由能率公司负责安装,安装时将排烟管排风口安置在房屋北面的公共阳台内。该公共阳台为相邻2户人家入室的公共通道,安装淋浴器时,该阳台原敞开部分已被安装了木门及3扇铁窗。 鉴定报告成为证据 2004年9月10日,刘云的父母起诉到法院,认为女儿的死亡,一方面是能率公司未提供合格产品及进行规范安装所造成的;同时,大众燃气公司作为煤气具安全使用的定期检测人,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应承担特殊侵权责任;此外,张某作为房屋的出租人未能提供安全的设施,也存在着过错,三者间构成了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总计40余万元。原告还提供了租房凭证、女儿的学位证书、死亡确认书、3位邻居证明的调查笔录,证明女儿在使用煤气设备时并无不当之处。 为此,法院请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质量鉴定,报告及补充说明证明,由于能率公司安装不规范,埋下了安全隐患,大众燃气公司未能及时查出隐患,导致隐患长期存在,而房东张某对淋浴器未进行保养,导致淋浴器工作时积聚大量一氧化碳,三者结合,最终导致刘云死亡。 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女研究生在租用的房屋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作为死者的父母有向侵权人提起民事索赔的诉讼权利。本案的3被告对鉴定报告均不持异议,且报告程序合法,鉴定人资格明确,检测所依据的现场条件均得到相关当事人的确认。因本起事件是数个当事人实施的,应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此,静安区法院依据当事人注意义务大小及各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确认房东张某和能率公司各承担30%赔偿责任,大众燃气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刘云对损害的后果发生也有过错,也承担20%的责任,最后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宋宁华 特约通讯员李鸿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