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原车主想回购 新车主不同意 头昏昏报公安诬买家偷车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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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苏常报道:阿寿和阿明买了一部二手货车,在海珠区跑起了运输生意。正当生意越做越顺时,原车主却要求回购。阿寿和阿明不同意,原车主就去报案,说阿寿和阿明是偷车贼。 阿寿说,两年前,他和阿明从一位湖南潘姓男子手中花了几万元买来一部二手货车。因为车辆发动机已经更换过,号码和行驶证上的不相符,车管所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虽
车买回来后,原车主潘某年年协助他们办理年审及其它相关手续。阿寿的生意做得很红火,正当他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时,却突然收到公安部门的通知,说他们这台车是被盗车辆。 阿寿来到荔湾区刑警三中队,此时他才知道,今年年初,原车主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说货车被阿寿他们偷走了。阿寿对记者说,原车主此前曾找他说要用8000元买回这辆车,但阿寿他们生意正好,自然不肯轻易卖出。 干警们经过调查,证实了原车主潘某虚报假案。6月21日,公安部门对原车主作出了行政警告处罚。 但这事并没有完,阿寿说,没过多久潘某再去公安机关报案。这次报案当天,潘某把阿寿他们约到了龙洞牌坊的汽配市场,说打算和他们“谈一谈”。可是到了见面时间,潘某却没有露面。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警察来了,说有人报警,说这台车是阿寿他们偷来的。 记者曾试图联系潘某,但一直未能成功。据法律界人士介绍,如果潘某和阿寿等人之间确有汽车买卖关系,那么潘某的上述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