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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 两案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6:02 青岛新闻网

  11月14日,文登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的刑事犯罪案件,涉案犯安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涉案犯林金煌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据悉,这是文登市审理的首起贩毒案件。

  案犯安祥系重庆市开县人,捕前在深圳打工。案犯林金煌系福建省莆田市人,捕前暂住文登市汪疃镇北英武村。2005年5月23日,被告人安祥在深圳市宝安区某舞厅阿森(另案
处理)手里,以8500元的价格购买麻古及K粉,欲通过林金煌在文登出卖牟利。5月26日,安祥携带毒品乘车由深圳出发,5月28日到达文登,并在东英武村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缴获麻古502粒(重50.16克,含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K粉一袋(重25.64元,含氯胺酮成分)。

  5月25日下午,被告人林金煌伙同阿朱(另案处理)在石岛管理区斥山街道办事处驻地,以每粒20元的价格将部分麻古卖给王玉鹏(另案处理),从中获利。后公安机关从王玉鹏处查获麻古13粒,重1.2克。

  文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祥以贩卖为目的购买麻古50.16克、K粉25.64克,并从深圳携带至文登,虽未出卖其所携带的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而被告人林金煌贩卖麻古1.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潘翔 王秀琴)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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