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将对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点开展执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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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1:04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据《西藏商报》报道:2月10日下午,拉萨市召开会议重申藏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储存、销售、燃放管理规定,组织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法人、销售店主和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先后学习了国务院"1·29"烟花爆竹事故紧急通报和国务院2006年1月21日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通报了拉萨市春节前为期7天对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的情况,并就下一步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作了严密部署。
2006年1月29日,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爆炸,导致附近的老君庙等房屋倒塌,造成16人当场死亡,在清理现场和受伤人员救治过程中又有20人死亡。截至目前造成36人死亡、8人重伤、40人轻伤。 春节前,拉萨市安监、公安、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对拉萨9家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及储存库、67家零售点,开展了为期7天的安全大检查,发现烟花爆竹销售店有超量摆放、混存和使用明火的违章行为;个别批发销售店与储存库房没有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不全或已经失效;一些烟花爆竹销售产品没有标注燃放说明,包装上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检查组限令上述隐患单位在藏历年之前对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逾期不改者,责令停业整顿,并现场取缔了一家违法经销店。 据自治区安委会通报,今年春节期间全区发生4起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幸亏消防部队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但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仍造成伤害事故。正月初二晚上8时左右,一名11岁男孩在烟花爆竹零售点买了个"一鸣惊人"的爆竹,因燃放不当,瞬间爆炸导致其右手食指被炸飞、大拇指骨碎、其它手指严重受伤,至今未愈并导致纠纷。 2月13日至15日,拉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工商局联合对市烟花爆竹批发商、销售店开展执法检查。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达瓦指出,过去没有发生,不等于以后不发生。批发、经销点一定不要有侥幸心理。他要求联合检查组在执法过程中"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严格执法。(责编:雷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