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赌球案 主犯被判1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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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2:3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上午,曾是一家饭店经理的王欣被石景山法院认定赌博罪名成立。他因利用网络参与赌球,涉案金额高达1亿多元,法院因此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查,2003年底至2004年12月间,王欣作为台湾“宝盈”赌博网站在北京的代理之一,利用从他人处获取的赌博网站二级及三级代理权限,在其居住地使用笔记本
法院认为,王欣的行为已经构成赌博罪,鉴于王欣自愿认罪,属于初犯,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处罚。在判决后,王欣仍和上次庭审时一样,表示说自己“非常后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