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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谨防六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3:3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马国军)眼下各种花样的招聘活动接踵而至,其中不乏招聘陷阱,变着名堂让求职者交报名费、培训费或者押金。不少求职者花了不少冤枉钱,工作却没着落。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今天提醒济南求职者,求职时应注意服务质量,提防职场六大陷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陷阱一:借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面试中所携带的各类证件及个人作品,若无特
别要求,应尽量由求职者个人保留,同时减少复印件外流量。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家庭情况、交友情况、社会关系等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不熟悉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自己的任何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报案。

  陷阱二: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不少招聘单位现阶段并不需要新员工,只是出于储备人才、调查市场等原因进行招聘。有些单位还利用考试无偿占有应聘者的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对此类招聘,求职者权当是一次锻炼和竞争机会,切不可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陷阱三:借招聘之名非法敛财。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收费时,求职者应当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按住钱包。

  陷阱四:借招聘之名诱人犯罪。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工作轻松,还能拿到令人眼红的薪水,就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传销、色情及其他非法机构。对这种骗术,求职者稍动脑思考就应有所怀疑。

  陷阱五: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不少求职者过分追求大公司、名企业的表面光环,而忽略了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和保护。求职者应先搞清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发12个月的薪水还是13个月的薪水、试用期待遇及试用时间等等。

  陷阱六: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不要轻信街边、桥下、墙角、树身上的招聘野广告,不要被“XX经理”、“XX主管”、“XX总监”等听上去很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仔细询问该职位的职业内涵和工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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