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院校不再办“专升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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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5:01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王岩)2006年我省招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的学校有鞍山科技大学等29所。 招生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严格复查学生的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对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坚决予以清退。
2月1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从今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我省进入“211工程”的高校有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4所,这几所高校并没有专升本招生项目。 另外,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和渤海大学面向部分师专定点招生,定向为基础教育培养本科师资。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被推荐的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和课程,进行对口报考。每个考生可报三个志愿,其中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被推荐的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按成绩择优录取。全省统考科目为:外语、计算机、专业综合课(体育类的考生统考科目为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和专业综合课)。 另外,2007年开始,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相应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