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为还赌债劫财害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4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从外地来沪打工的杨海利,为还赌债抢劫一过路妇女钱财,最终造成该妇女死亡。市二中院近日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杨海利死刑。

  杨海利原在本市某粮库做搬运工,因与人赌博欠下一笔赌债无力偿还,便起意抢劫他人钱财。2005年8月2日晚,杨海利在本市包头路一公交终点站见女子经过,即一路跟随该女子至殷行路某小区僻静处。见四周无人,杨上前用手臂挟住该女子的脖子,一只手捂住其
口、鼻,导致被害人胃内容物返流窒息死亡。杨见被害人已不再挣扎,便将其拖入路旁绿化带,劫得手机、项链等物及人民币1千余元,而后逃离现场。

  □梁宗徐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