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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女孩勒索1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09:57 长沙晚报

  本报讯因债务纠纷,穷凶极恶的歹徒竟绑架了一名女孩,要求其家属准备10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宁乡警方昨日透露,目前此案已成功告破,人质安全获救。

  2005年12月28日晚11时40分左右,宁乡县玉潭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该县玉潭镇某酒店工作的女孩陈某被人绑架,对方要求家属3天内准备10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县公安局成立由刑侦大队和玉潭派出所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展开侦查,在沅江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
,确定了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盛治国,于今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予以密捕。根据盛治国的交代,民警在沅江市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冯建明、崔跃红、熊跃保抓获。被绑架长达20天的陈某安全获救。

  经审查,2005年10月,冯建明在广州打工时,结识了在益阳市汽车东站工作的龚某,龚说宁乡的陈老板欠了他岳父120万元,如果能把这笔钱追回,愿意拿出30%作为追款报酬。同年12月,冯回益阳与龚见面后,商量以绑架人质的方法逼对方还款。12月25日中午,冯约了崔跃红、熊跃保一起坐盛治国的出租车,找到龚某再次商量。经过3天的跟踪,12月28日早晨8时许,当宁乡陈老板的女儿陈某从宿舍出来去某酒店上班时,冯建明等人上前封住其嘴巴,按住头部,抱上了盛治国的出租车,一直开到汉寿县。他们用陈某的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开了账户,搜走了她包内的1万元现金,又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从卡里取走了2000元。他们将人质戴上手铐,扣押在沅江市区崔跃红的朋友家。为了不暴露目标,他们特意带着人质到常德、岳阳等地,每隔3天便跟陈的家人打一次电话,威胁如不送去100万元便要“撕票”。

  经审查深挖,冯建明曾于1999年在益阳帮人追债绑架罗应良,并将其杀害,后来一直负案在逃。目前,冯建明、崔跃红、熊跃保、盛治国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本报记者陈国忠通讯员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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