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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八“抢花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0 江南晚报

  长江边上的江阴利港镇,多年来有着正月十八“抢花灯”的习俗。正月十八晚上,暮色已笼罩,利港镇仁和村等地却被点亮的花灯照得如同白昼。

  晚7点,利港镇萝卜港桥上空彩灯高挂,多名锣鼓手将寓意新年好运的吉祥鼓敲得震天动地。周围村庄的上千村民们早早守候,希望抢到一盏自己心仪的花灯。由于“僧多粥少”,完全要凭借自己的体能、智慧、手巧、跳跃高度等“综合才能”方可得到心中的花灯。
在等待抢花灯的人群中,记者问一当地村民,她说抢灯是祖辈传下来的,每年的元宵节前将灯笼挂上,象征在新的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前程似锦,到正月十八通过“抢”把灯笼摘下。据当地习俗,新婚夫妇中谁能抢到挂在最高处的一对红灯笼,一定能生个大胖小子。

  记者看到,这些被抢的花灯上有传授农业技术的,有讲述好人好事的。一村民说,抢花灯中,有身穿青、黄彩装的青壮男子组成的舞龙队的精彩表演。天上有礼花、树上有花灯、身边有撼人的鼓声乐曲,还有欢笑声不绝于耳,以及争前恐后抢花灯的村民,从每个人喜悦的表情不难看出,他们的生活充满甜蜜。(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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