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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遭抢受伤不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0 江南晚报

  本报讯深夜下班回家途中遭抢劫,致使手部受伤被缝几十针,请问是否属于工伤?昨天上午,本报热线接到一起读者关于工伤认定的咨询。

  张女士反映,昨天女儿0点40分下中班回家,当单位的接送车送到市三院附近时女儿下车,打伞步行至春申路梦燕专卖店前时,突然从身后蹿出两名年轻男子。面对变故女儿大叫起来,同时下意识地护住肩上的背包,但子夜时分行人稀少。一抢包男子凶残地用尖刀划
开女儿护包的手,女儿又痛又怕,在路边哭喊着。这时,二泉出租车公司司机陈雪亮正好经过,看到有人施暴,立即停车,大喊一声“住手!”两歹徒尚未得手拔腿就跑。歹徒走远后,陈师傅看到她身上都是鲜血,立即拉其上车送到家中。经诊治,女儿一只手的手筋已断,小手指断了一截,由于伤口又深又长,被缝了二十几针,现在在市三院住院观察。

  上下班期间遇到这样的变故是否构成工伤?昨天下午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局。据介绍,只有在上下班期间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上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张女士的女儿因遭抢而受伤不属工伤,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福利。(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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