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报热线有关教育咨询投诉不断,但有关部门认为不少家长政策未读透误解“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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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0:4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麦果报道开学前后,本报热线接到不少家长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的咨询和投诉,其中借读费和双休日上课是否合理成了家长们关注的焦点。记者梳理投诉信息后发现,一些家长对政策的不了解造成了对“乱收费”的误解。 2004年无锡市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外来民工子弟实行“市民待遇”,免收借读费等相关费用,优质的教育环境吸引了不少来自苏北、四川等地的打工者将孩子的学籍迁往无锡。
对此,市教育局的刘老师解释说,符合“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不用交借读费的,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外省的学生小学阶段要交250元/学期,本省的要交190元/学期;初中阶段外省的学生应交390元/学期,本省的应交340元/学期。对外来学生免收借读费也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的所有要求,该校的做法并没有违规。 锡山区某小学家长杨先生反映,开学后除了交纳“一费制”的有关费用,还交了260元的双休日上课的费用,而且学校没有给收据,令人疑惑。 这名家长还认为,关于语文和数学的教学在平时课上也可进行,为何要挪至双休日有偿进行牞难脱“创收”之嫌。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学校双休日补课是明令禁止的,但允许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原则上开设一些趣味教学和文艺类的兴趣班,通过物价部门审核的可收取一定费用,学生和家长不愿意可不参加,不作强求。 至于收费凭证,开学伊始学校各项事务繁杂,原则上要求将收费凭证开到班级,家长有需要的单独开具,确有问题的,可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