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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存款被同居男友取出 女方欲告男友偷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22 汉网

  晨报讯(记者朱滨)自己的5000元存款被男友偷偷取走偿还赌债,女友一怒之下提出分手,同时要求男友偿还这笔钱。昨日,不能确定男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的海女士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咨询。

  38岁的海女士称,家住汉川的男友高先生与她一样,都是离过婚的人。去年初,两人在武汉一服装加工厂打工时认识,之后开始租房同居,生活上的日常开支共同支出。

  去年12月3日,男友打牌输了4000余元,偷偷将她存放在衣柜里的存折拿走,将她积攒的5000元存款全部取出,偿还赌债后的余款也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海女士得知这一情况后,坚决向高先生提出分手,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5000元钱却一直要不回来。高虽答应还钱,却一再推托目前没有偿还能力。

  目前,两人已分居,海女士想告高先生盗窃,把钱要回来,却不知道行不行。

  湖北扬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方勇称,若海女士的这笔存款是两人同居之前的个人存款,则属个人财产,高没有权利支配使用。那么,高偷取存款还债和据为己有的行为,就符合《刑法》规定的盗窃行为。首先,他明知不是自己的存款仍偷取,说明存在主观盗窃故意;其次,客观上其也未经允许取出了钱,且据为己有。

  如果这笔存款是两人在同居期间的所得收入,则高先生的行为就不能被认定为盗窃,因为海女士和高先生两人都对这笔存款具有支配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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