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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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9:33 乌鲁木齐晚报 | |||||||||
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6]4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自治区、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各单位,县级事业
《乌鲁木齐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九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整治”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加大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通过整治,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而努力。 二、整治目标 (一)整治重点路段、城市外围卫生死角和城区自建房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进场。 (二)清理城市主次道路、重点地段、城市进出口、公共地带、绿化带内的积雪,做到积雪出城。 (三)彻底清理火车南站沿线铁路周边卫生死角、积存冰雪、垃圾。 (四)整治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内的环境卫生,做到不留死角。 (五)整治单位内部、居民楼宇的卫生,做到楼净窗明。 (六)整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公交车候车棚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七)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广告牌匾无脏污、破损、陈旧现象。 三、整治重点 乌鲁木齐县 南山各景区道路两侧。 天山区 中环路、跃进街、赛马场路片区、南郊客运站、翠泉路、黑甲山片区、碱泉街片区、河滩燕南立交桥周边。 沙依巴克区 仓房沟路(铁路至空九军路段)、西山路、黑龙江路(长途客车站)、火车南站铁路沿线、仓房沟路蔬菜批发市场、312国道通往南郊景区路段周边。 新市区 河北东路、河北西路、西八家户路、银川北路、天津南路、天津北路、长沙路、太原路、府友路、鲤鱼山市场、天津路市场、木材厂周边、二宫地区。 水磨沟区 七四三八路、沿河路、六道湾路、七道湾路、八道湾路、北山坡、七道巷、新兴街、王家梁村、六道湾村。 头屯河区 北站公路两侧 东山区 216国道周边 达坂城区 312国道达坂城镇区段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昌公路开发区两侧、四八队地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沙路、昆明北路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10日~3月13日)。全市动员,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区主次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以及公共地带、巷道、城乡接合部积存的冰雪、垃圾和公厕卫生。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无证占道、随意摆摊设点、早市、夜市进行清理整治,对脏污牌匾、乱涂乱贴乱画、沿街建筑物进行清洗粉刷。各区(县)、各街道办事处(乡)要精心组织、动员、督促企事业单位、学校、经营户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扎扎实实做好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外环路、河滩快速路、高架桥、立交桥、公园、绿化带、河道等重点部位、设施进行清理整治。 第二阶段(3月14日~3月18日)。以街道办事处(乡)为单位,组织驻区单位干部职工和社区(村)居民,重点整治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办公楼和工厂厂区周边积存的冰雪、垃圾和庭院卫生。有关单位继续清理整治非法广告牌匾、乱涂乱贴乱画、无证占道、随意摆摊设点现象。 第三阶段(3月19日)。各区(县)对辖区内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段及时整改。 3月14日、3月20日,市人民政府分两次对各区(县)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对环境卫生整治不重视、不及时、不行动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作者:综合 | |||||||||